为保证2023年金水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金水区实际情况,现就金水区2023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欲在金水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金水区(户籍地现在属于郑东新区的申请人请选择郑东新区教育局认定);
(二)居住地在金水区(须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三)目前就读高校在金水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
在金水区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认定,也可以到居住地认定(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三者任选其一。
(四)驻金水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金水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金水区申请认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申请人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时间进行认定。
认定流程:网上注册—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做出认定结论—证书邮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金水区认定对象条件的申请人选择金水区教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
(1)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1)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无论今年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毕业证书;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网上报名,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选择“同步学籍”。待取得毕业证书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选择“修改”按钮,将“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修改为“否”,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在“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栏目下,补充完善学历学籍信息。
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2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4.上传个人照片
本人近期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5.证书邮寄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实行邮寄到付方式发放。“是否邮寄”请选择“邮寄”,并正确填写收件人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2023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选择当前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特别提示: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申报提醒”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中“上传材料”栏目,上传以下认定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下列材料之一)
(1)户籍在金水区的(户籍地现在属于郑东新区的申请人请选择郑东新区教育局认定),上传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
(2)在金水区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的金水区居住证原件;
(3)就读学校在金水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金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三)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下载《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下载,申请幼儿园资格者需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并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
1.体检医院
郑州人民医院和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二者任选其一),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和附件2。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统一报送至金水区教育局,申请人无需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怀孕人员胸透可以缓做,待条件合适时到原体检医院补做胸透,体检合格并通过网上审核的可持胸透结果到郑州市金水区教育局301办公室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体检时另需补充上交1张1寸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一致),背面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四)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在审核阶段,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
1.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表示已经通过网上审核,认定为合格;
2.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认真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3.留言有“需现场审核”结论的申请人,需在金水区教育局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详见附件3);
4.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事宜详见附件3。
至此,申请人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全部流程,等待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
(五)认定结论
金水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期间凡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认定合格。
(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实行邮寄到付方式发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版,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证办理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1.郑州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附件2.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附件3.金水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须知
郑州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1.第一批2023年4月23日-4月25日(共3天)
2.第二批2023年6月25日-6月28日(共4天)
(二)体检医院
郑州人民医院(四号楼健康医学中心)
医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6号(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健康医学中心院内)
联系电话:0371-670773070371-67077303
公交线路:30、23、27、83、28、71、64、6、93、906、966、95、211、86路,地铁五号线郑州人民医院站。
三、预约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体检方式:预约体检。
1.预约入口开放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
2.预约流程:体检人员按照个人选择时间扫描相应时间二维码(如下图)——如实填写必填项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身份类型、手机号)——选择体检日期——提交。
3.预约说明:体检实行预约制,未预约人员谢绝体检。每人限预约一次,请勿重复预约。请合理安排时间,按照预约时段到达体检医院。请空腹参加体检(空腹8小时)。
(二)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2张一寸证件照和1张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1.照片要求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一张粘贴于体检表,另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手机号交于体检站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体检表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
(三)所有申请人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五)收费标准。初中及小学教师:176元/人,幼儿园教师:男196元/人、女236元/人。体检交费采用现场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毕。
(八)体检之后体检表交至医院体检中心,申请人无需领取体检结果,体检医院统一将结果反馈至金水区教体局。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10点以前,抽血后请按压针眼10分钟。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空腹)。如做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者,需提前憋尿。
4、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最好留取中段晨尿。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放射线检查技术对身体有损害,健康体检不得使用透视,必须做X线检查时,请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防护。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者,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暂不做X线检查,等以后条件合适时再来免费补做X线检查。
7、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8、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9、体检咨询电话:0371-670773030371-67077307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1.第一批2023年4月23日-4月25日(共3天)
2.第二批2023年6月25日-6月28日(共4天)
(二)体检医院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二楼东侧健康体检中心
地址:(东大街与紫荆山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乘车路线:乘35、60、85、89、152、29、603、86、40、269、62、K903路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站地铁:三号线东大街站F、H口出站;二号线东大街站E口出站。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2张一寸证件照和1张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1.照片要求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一张粘贴于体检表,另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手机号交于体检站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体检表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
(二)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三)收费标准:初中、小学、幼师男教师资格申请人员170元/人,幼师女教师资格申请人员240元/人,采用现场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四)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未准时参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提出复检而作出不合格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
(六)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前台确认体检完毕。
(七)体检之后体检表交至医院体检中心,申请人无需领取体检结果,体检医院统一将结果反馈至金水区教体局。
体检须知
1.体检为当日上午07:00开始(抽血需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9点半以前。
2.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规律作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禁食、禁饮8小时以上。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哮喘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药物,空腹项目做完后可服用。有既往病史者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4.女士不化妆,体检当日勿穿连体裤、袜,尽量不戴饰品,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于体检时告知工作人员。
5.体检当日尽量穿浅色、宽松的衣服,不要穿戴胸前有金属物品的衣物,做放射线检查前请取下随身金属物品如项链、钥匙等;已怀孕者(以医院检查结果为准,须提供怀孕证明),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备孕者需进行胸透检查,检查后三个月之后再行备孕。怀孕者需体检医院出具怀孕检查结果,可避免做胸透检查,怀孕检查费用自理(不包含在体检费用中)。
7.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成。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主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9.体检咨询电话:0371-66359013、0371-56580629
金水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须知
一、现场审核对象: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
现场审核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审核通过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审核通过”结论,申请人按照上述显示“审核通过”结论人员操作流程”执行。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认定:4月28日。第二次认定:6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金水区教育局301办公室(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28号)
三、交验材料清单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户籍在金水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居住地在金水区但户籍不在金水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关资料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要求:以上材料均为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现场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