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将我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济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历层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3.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网上报名:4月13日-17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为面试考区。
(三)现场审核确认:4月16日-18日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人事关系证明或2015届应届毕业生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就读学校在本市的考生提交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5届]毕业生证明)、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到各县(市)区的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缴费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现场确认,不受理跨区考生确认。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济南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点见附件1。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17日。
(五)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济南市面试统一从5月16日开始,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可于2015年7月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敬请随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济南市教育局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陆续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续事宜。
(六)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国考面试无指定教材。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
(七)面试流程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2015年参加国考笔试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但面试时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面试工作要求按省考面试有关要求执行。
(八)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另行通知。
(九)相关事宜
1.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3.参加2015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5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国考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省考面试工作
国考实施后,原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不再举行。参加2012年及之前山东省组织的“两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市组织的面试,不参加国考面试。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我市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含国考面试和省考面试)及认定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济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省考“两课”合格证并在5年有效期内。
(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4月16日-18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省考“两课”合格证(在济南市取得“两课”合格证的考生无需提供)、一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等材料的原件到各县(市)区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原“两课”考试报名所在县(市)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现场确认,不受理跨区考生确认。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准考证领取:5月11日-12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在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永庆街3号)103室。
(四)省考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我市组织的省考面试从5月16日开始,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于2015年7月5日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公布。
(五)省考面试内容
省考面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六)省考面试流程
1.抽题。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面试时间到考点报到、抽题。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4.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5.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教材要求
参加原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合格,报名参加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报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根据所申请教师资格证类别、专业自备教材(学生用书,教材无任何标记),请面试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面试每人次收费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