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州市教育局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梁子湖区的公民;
2、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含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的人员);
4、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5、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春季网报时间:4月8日7:00—4月17日17:00,
现场确认时间:4月12日8:30--4月21日17:30。
证书领取时间:7月份(以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
2、秋季网报时间:9月15日7:00-9月23日17: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20日8:30-9月28日17:30。
证书领取时间:11月份(以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
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步骤
符合条件的初中及以下(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中,认定权限属于梁子湖区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8016),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中的“湖北省”,找到“鄂州市”后点击相应的地区,进入“梁子湖区教育局”,在“业务办理项”中找到“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后点击“在线办理”。系统会自动跳转到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到梁子湖区教育局209室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6、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我市三甲医院(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可在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幼儿园教师有单独体检单,体检表须张贴与网报一致的登记相片,盖体检单位公章);春季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早于3月21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秋季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早于8月28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2、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以上公告内容如有与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认定政策不符,均以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七、梁子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27-60660176
梁子湖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