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经研究并请示广东省教育厅同意,现就我市原定于3月12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排通告如下:
原定于3月12日在我市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本次笔试受影响考生,其已通过的笔试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考生笔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对《东莞市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本地场)公告》中关于“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规定作相应调整:受本次笔试推迟影响的部分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研究生岗位的拟聘人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项成绩的时间相应顺延至2023年8月31日。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本次笔试受影响的我市其他学校拟聘人员,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书、证明、成绩的时限可参照相应顺延。
因推迟考试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东莞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