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程 序 |
时 间 |
备 注 |
网上申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两类。 |
9月22日至 9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
申报网址www.jszg.edu.cn 请选择网报入口(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 1.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
现场确认 上交相关材料,现场审核。 |
10月12日至 10月14日 |
仙居县教育局人才科 (教育局五楼) 电话: 0576-87728732 |
体 检 |
另行通知 |
∕ |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仙居县,或户籍不在仙居县,但人事档案挂靠在仙居县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仙居县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1、在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选择网报入口,网上注册并填写申请人信息,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网上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台州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仙居县确认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仙居县教育局”,确认点选择“仙居县确认点”,申请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上的“考试类别”一致。
2、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网报提交成功后,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好后复印成A3 (一式两份),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3、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
在附件1或“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并打印,到相关思想品德鉴定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4、准备其它相关材料,现场确认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表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现场确认。
5、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6、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结论;并在网上予以公示(11月下旬)。
8、认定通过等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12月上旬)。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体检表(在附件2或“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注意幼儿教师与其他人员),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并贴上二寸彩照一张,体检内容均不得填写(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复印成A3纸样式,见附件3样图)。
3、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盖章,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盖章);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要求:幼儿——大专及以上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浙江省内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小学——大专及以上,初中、高中、中职——本科及以上);
5、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浙江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6、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在体检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1、现场确认时,须将上交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出示相关原件:体检表原件→申请表原件→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国考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
五、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咨询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仙居县教育局人才科(仙居环城南路257号,教育局五楼)
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87728732
仙居县教育局
2016年9月18日
附件2:体检表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用表).doc)、体检表2(其他人员).doc)
附件3:申请表样表(A3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