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杭州考区)笔试的公告
温馨提示:
为节省考生排队及确认的时间,请考生做到以下几点:
1.网报中上传照片采用证件照格式(背景色统一,免冠,非生活艺术照)。
2.请考生现场确认前仔细查阅网上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并准备好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需按附件中的格式开具学籍证明。
3.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简要流程
进入报名网站(www.ntce.cn)→考生注册 →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
4.杭州所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学生的笔试报名及确认由学校统一办理,请咨询各校教务处。
杭州市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及安排
2016年下半年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目均采取纸笔方式考试。
时 间 类 别 |
2016年下半年笔试时间:11月5日(星期六) |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101) |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201)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301) |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 职 |
文化课 |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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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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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对象
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政策,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省统一计划招收的初中起点2009年-2011年入学的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含“专升本”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如下学历条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须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学籍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浙教办师[2015]96号),“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我省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本专科生毕业前的第三学期。高校非师范专业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不变,仍为毕业班。”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条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有可能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建议谨慎报考。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9月19日9时至25日14时,网址www.ntce.cn ,若网上信息不符合要求,则确认现场无法修改,考生须重登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信息,提交信息无误后再到确认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特别注意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所有考生(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在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参加的考试及获得的成绩。考生需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时间: 9月22日至25日(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确认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286路、332路、450路、467路、349路、479C等公交线路可到达,仅供参考,最新路线以公交公司公布为准。)
(四)提交材料:
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我省人才市场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提交以下材料: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五)网上缴费:理论课报名费每门68元。缴费时间为现场确认成功后的次日10点起至2016年9月26日24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缴费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http://pay.zjzwfw.gov.cn)。缴费指南:见我院网站《各类考试报考费自助缴费操作指南》(http://www.hzjyks.net)
(六)笔试时间:11月5日,考点以报名网站www.ntce.cn上打印准考证上信息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考试成绩12月13日起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报名与考试日程等事宜,如有最新变化,以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最新公告为准。
五、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考试对象”、“报考条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报名网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在外省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某一单科成绩合格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我省的报考要求的,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
六、考试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8908550;88908530。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586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