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6月12日,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了解认定相关政策,网上下载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以及《2016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网址:www.tjgspx.cn)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6月13日—14日到宁河区中医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三.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6月14日,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主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和申请表打印。参加天津市考试的考生,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应与参加考试时一致;参加国考的考生,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应为户籍或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区县。
四.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必须本人于2016年6月16日---18日到宁河区师范进修学校培训办公室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一)提交申请及材料:档案袋注明姓名、学科、资格种类、联系电话及以下材料名册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1.5寸蓝色背景照片3张,(一张办证,注明姓名、资格种类,另两张贴在表上)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和确认单原件
3.天津市户籍的,提供本人的户口页,非本市户籍在天津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市人事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应届毕业生不行提供);
4.本人身份证、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学院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免测普通话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教学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参加国考的交考试合格证书)
8.体检表原件及复印;
(二)现场确认地址:宁河县师范进修学校(芦台四中办公楼一楼培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