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5]31号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2015年我县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10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届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jy23和jy24岗位的,可放宽至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以及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5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申报教师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考jy23和jy24岗位的,需提供两年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发放的工资表等相关材料,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报考jy01至jy04岗位专科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以及《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一份。代为报名的须持报名者授权委托书。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 5月 5日— 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灌南宾馆对面)。联系人:刘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3.报名考试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关于学科专业知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灌南中专基础课(即语文、数学、英语、音乐和体育)教师岗位的,一律考核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幼儿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为特殊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灌南中专专业课及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为中专校专业学科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5月17日上午,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岗位拟招聘人数在6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在7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报考中小学、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jy16—ju24岗位)岗位的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形式:演课,技能测试,特长展示。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需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12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其中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含有美术学科相关内容)时间30分钟;特长展示时间5分钟。不同专业岗位采用相应面试形式:报考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100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100分)、技能测试(100分)和特长展示(100分);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报考灌南中专专业课及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为2015年5月30日,其他岗位的(含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为2015年 5月31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2015年5月29日8:30-17:00到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演课成绩×50%;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30%+特长展示×20%)×6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60%。
(四)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由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按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先后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上岗选岗表》(附件3),签订就业协议,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中专专业课教师及实训指导教师在聘用后,须在首聘期限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监督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监察室):0518-8323613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5年4月21日
1、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