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五)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4,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ghrss.gov.cn)、海州区教育信息网(www.hzjyj.cn)查询。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新浦少年宫(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51号,明珠大酒店对面)。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四)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到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云港市海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照片粘贴页》(附件3),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3张,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当地教师资格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到证(未就业者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者提供)、学位证书(研究生提供)、连云港市户籍或连云港市生源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专科毕业生提供)。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使用,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相关信息将在海州区教育信息网(www.hzjyj.cn)进行公布。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在区纪委和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海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00〕×100。
(2)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
2.笔试范围
(1)教育公共知识笔试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技能、现行主要教育法律法规。
(2)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
3.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3:00~5:30)
(2)领取准考证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少年宫(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51号,明珠大酒店对面)。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6.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7.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
(1)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答辩,其中演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答辩成绩。
(2)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答辩和技能测试,其中演课80分,答辩20分,技能测试5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答辩成绩+技能测试成绩)/150〕×100。
3.面试内容
(1)演课和答辩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4.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并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已就业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州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海州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见(《选岗表》附件4)。选岗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2016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2016届研究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位证原件。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全过程由海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18-83086837 (海州区教育局)
13912167365 (海州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605367(海州区纪委)
0518-85427962(海州区人社局)
0518-83086850(海州区教育局)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海州区教育局
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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