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市玄武区小学、幼儿园及电大新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玄武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及南京市教育局对2015年新教师录用的统筹安排,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玄武区教育系统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小学:语文31、数学19、英语7、音乐6、 体育15、美术4、科学4、计算机2
幼儿园:学前教育23
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玄武区分校:计算机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5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4、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2015年四城区新教师应聘笔试考试,并取得“同意面试”资格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4年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取得小学、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可以相应报考我区小学、幼儿园相应的学科。
(2)取得中学计算机学科面试资格的考生可以报考电大相应的学科。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net.net)、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xwzf.gov.cn)、玄武教育信息网(http://www.xwjy.cn)上发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玄武区教育局(如意里20号)西楼207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四城区笔试成绩合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各类获奖及技能等级证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玄武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面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玄武教育信息网(http://www.xwjy.cn)上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采取现场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面试的各项考核分值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原则上语文、数学和英语学科的现场答辩和课堂教学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20%和80%;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和计算机基本功和课堂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40%和60%;学前教育基本功和说课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80%和20%。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net.net)、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xwzf.gov.cn)、玄武教育信息网(http://www.xwjy.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签订试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新教师2015年8月初到玄武区教育局报到,由玄武区教育局按照实际需求分配到具体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4550138
监督电话:玄武区教育局监察室 025-84550107
玄武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025-83682196
本简章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玄武区教育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