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文件精神,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及部分初中学校教师1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事业在编人员: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师范类体育、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生和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可放宽到江苏省范围(不含挂靠在江苏省内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学校的教师资格证。
2.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本市(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可放宽到江苏省范围(不含挂靠在江苏省内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1979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须取得符合报考学校的教师资格证。
(具体详见《2015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14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
咨询电话:0512-52774095、52703181。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考生分别按学科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必须本专业毕业;报考物理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有关荣誉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
(3)留学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15分,学科专业知识85分。公共知识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是指教师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按报考学科分类进行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2.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 4月 21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市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见《准考证》
4.笔试当日在常熟教育信息网(http: //www.jscsedu.com)、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
五、面试
1.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学科需求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倍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2.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 4月 30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领取《笔试成绩单》、《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3.面试形式为说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幼教岗位增加技能考核。面试总分100分,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幼教岗位说课和技能各占5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见《面试证》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4.体检合格者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1.公示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审核后,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0512—52707135。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2015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