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优秀研究生。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详见《兴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为35周岁以内(1979年4月3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备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待录用后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对口专业。
4.具备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从兴化教育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考生在填报时,须明确报考学校与学科,不得兼报江苏省兴化中学与楚水实验学校相同学科岗位,但可以兼报其他学校相同学科岗位。报名材料发至xhjszp2015@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
五、确定考核人选
抽调相关学科专家和教研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以专家评议形式,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各学科考核人选。
具体评议办法另行制定。
六、面试考核
5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核人选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电子邮件通知。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素养和教师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按照学科招聘计划,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书》。按照《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326329(市纪委)
兴化教育网:http://www.xhedu.cn/
附:1. 《兴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计划表》
2. 《兴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 《兴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