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兴化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公开选岗。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领取《选岗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公示结束后公布。
(八)选岗
入围选岗的考生须按时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选岗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幼儿园B1、B2类岗位拟聘用考生不参加选岗,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农村幼儿园工作,对不接受统一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九)聘用
选岗结束后,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关于教育系统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兴劳社发〔2007〕52号)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326329(市纪委)
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教育网:http://www.xhedu.cn/
附:兴化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兴化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