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项。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3月8日。面试上午9时开始。所有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进行面试次序抽签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地点: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官培训中心(麓琳宾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216号。乘车路线:1、从天津火车站乘坐地铁2号线到登州路站,从A出口出站,向西步行约200米即到;2、从天津火车站乘坐827路公交车到秀丽园站下车,步行约1000米即到。
三、面试须携带资料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二)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三)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不能涂改或用其他材料代替。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能测评和体检安排
(一)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选,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3月8日下午14时30分进行体能测评,3月9日上午7时30分进行体检。体能测评和体检地点均在天津,请考生准时到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官培训中心(麓琳宾馆)门口集合,并提前安排好行程。
(三)参加体能测评时,考生须自备运动衣、运动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人280元。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并准备3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
五、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体能测评和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视情况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通报所在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三)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七、联系电话:
022—24739037、022—24739039(传真)。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15年2月25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 ||||
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 |
边检站科员 |
0701262001 |
柏文莉 |
262212191329 |
116.6 |
边检站科员 |
0701262001 |
李强 |
262270042524 |
116.6 |
边检站科员 |
0701262001 |
林欣 |
262213137117 |
116.6 |
边检站科员 |
0701262002 |
周健 |
262237141529 |
121.7 |
边检站科员 |
0701262002 |
韩菲 |
262239290706 |
121.7 |
边检站科员 |
0701262002 |
程艺 |
262237247006 |
121.7 |
边检站科员 |
0702262003 |
鲁众人 |
262213172708 |
107.3 |
边检站科员 |
0702262003 |
郑艺 |
262221541708 |
107.3 |
边检站科员 |
0702262003 |
孙洁雨 |
262237611020 |
1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