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月20日至23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二、地点: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10层1005房间(宣武区右安门东街7号)
三、携带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与本人页);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毕业的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5、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区县村官办出具的2015年合同期满的证明。
6、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按照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53860405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