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安排,朝阳区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1、时间:2015年1月20日、21日
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北京市朝阳宾馆(路线图附后)
1月20日上午多功能厅、北六会议室(具体安排详见水牌)
1月20日下午、1月21日全天北六会议室
3、资格复审对象:
各招录职位按1:3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单;
(3)身份证原件;
(4)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户主本页复印件(北京院校、985院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5)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
(6)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7)京外“985”高校全日制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除第(6)条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8)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年限的有关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9)报考面向2015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10)报考面向2015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