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月20日至23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办公区,B532房间。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南二环路陶然桥东北角)。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报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且《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二)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联系电话:
010-6316129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