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永昌县乡镇机关公务员,共7名。其中,大学生村官6名,职位代码20140401;优秀村干部1名,职位代码20140402。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永昌县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2011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永昌县行政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11年7月18日之前任职);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09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28日。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考察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后报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上报市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后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同时将名单报省考录办备案。报名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审查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应试者近三年来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组评分,并按照报考人员与考录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经考察组确定的报考人员,由市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同时将名单报省考录办备案。
五、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点设在市上。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
上午:9:00—11:00《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成绩(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成绩=笔试成绩+民主测评分+考察组评分,大学生村官的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分别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采取减少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六、面试
面试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内容包括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对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并参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方式,由市考录办负责对其进行考察。
整个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考录办在金昌党建网、金昌日报等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经省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于2014年11月30日前由市考录办报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新录用人员安排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其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原则安排在本乡镇。所有新录用人员,经统一培训后上岗。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所有新录用人员,如向县(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市纪委监督电话:(0935)8319822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5)8237608、12380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935)8213602
政策咨询电话:(0935)8316866、8212207
金昌市从优秀村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