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德阳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4日至5日对2015年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行了资格复审。各招考职位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情况
本次面试资格复审共有26名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为:
1、旌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33050106)职位10名;
方和雪,准考证号:4892705064230;
高伟峰,准考证号:4892705064309;
袁小红,准考证号:4892705064303;
吴 璟,准考证号:4892705064224;
胡 英,准考证号:4892705064314;
刘 菲,准考证号:4892705064216;
饶龙泉,准考证号:4892705064305;
辜 茜,准考证号:4892705064308;
丁 波,准考证号:4892705064218;
黄 邱,准考证号:4892705064311。
2、广汉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33050108)职位3名;
邓莎林,准考证号:4892705064409;
李冰青,准考证号:4892705064406;
肖 玲,准考证号:4892705064410。
3、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11)职位2名;
刘筱倩,准考证号:4892705064521;
王国强,准考证号:4892705064520。
4、绵竹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33050112)职位2名;
徐朝阳,准考证号:4892705064526;
肖 尧,准考证号:4892705064527。
5、中江县人民法院法院助理(33050114)职位8名;
寇翠平,准考证号:4892705064729;
袁 超,准考证号:4892705064717;
谢 磊,准考证号:4892705064702;
陈婷婷,准考证号:4892705064803;
赵 伟,准考证号:4892705064709;
刘丹丹,准考证号:4892705064722;
陈昊鸣,准考证号:4892705064728;
张 蕾,准考证号:4892705064706。
6、罗江县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16)职位1名。
吕邵琼,准考证号:4892705064818。
二、资格复审缺额递补人员名单
1、旌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33050106)职位递补2名:
赵 利,准考证号:4892705064220;
张光宗,准考证号:4892705064221。
2、广汉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33050108)职位无递补人员。
3、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11)职位无递补人员。
4、绵竹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33050112)职位递补2名:
刘兴方,准考证号:4892705064603;
刘 桃,准考证号:4892705064601。
5、中江县人民法院法院助理(33050114)职位递补8名:
强 勋,准考证号:4892705064802;
李 杰,准考证号:4892705064704;
唐 玲,准考证号:4892705064629;
黄娟娟,准考证号:4892705064720;
王冬梅,准考证号:4892705064801;
刘 坤,准考证号:4892705064715;
王 迪,准考证号:4892705064703;
陈眉利,准考证号:4892705064730。
6、罗江县人民法院行政人员(33050116)职位无递补人员。
其余职位符合面试开考比例、不递补。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至2014年12月9日14:30—17:30。
地点: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政治部
联系电话:0838-2595012
三、相关要求
请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及报考该职位要求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面试考务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