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就我州检察系统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2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西昌市合盐路158号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6楼政治部会议室。
咨询电话:0834-6990042
二、审查内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准考证;
5、毕业证;
6、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7、相关职位要求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8、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按规定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全州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共69名,名单公告如下:
1、安宁地区检察院侦查员:
刘欢、张雄伟、倪斌
2、安宁地区检察院行政人员(宣传):
张萍、白京科塔、唐丽灵
3、雷波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谢艳艳、李云燕、叶丽娜、杨众朝
4、布拖县检察院行政人员(宣传):
蒋芸、阿尔留牛莫、张坤
5、布拖县检察院书记员:
捷克子沙、阿措友色、李拉
6、宁南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邹宇、刘志群、杨俊华
7、宁南县检察院侦查员:
马海健康、卢泽东、魏宏源
8、金阳县检察院侦查员:
文古尔勒、沙学峰
9、金阳县检察院彝汉翻译:
黄东、普日祖颖、勒伍医生
10、金阳县检察院书记员:
陈朴格、白晓斌、刘龙
11、金阳县检察院计算机管理:
沙贵强、唐辉平、贾巴呷清
12、会东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严庆泽
13、会东县检察院司法会计:
张春花、江红香、罗亨
14、昭觉县检察院计算机管理:
毛各各、张清、王祥圣
15、昭觉县检察院行政人员(宣传):
朱剑华、李范挺、马小英
16、喜德县检察院行政人员(宣传):
沙威、海来阿依莫、李文静
17、会理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陈昌发、余万发
18、越西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杨杰、阿说木各
19、越西县检察院侦查员:
徐光姚、马小平、拉一阿娜
20、木里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吴波、沈建
21、木里县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
海龙、喇友贵、郑泽涛
22、普格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米树清、曲木子呷、余文珍、付正英
23、普格县检察院司法会计:
吉木子格
24、普格县检察院行政人员(宣传):
曾帆、张鹏、郝荣
25、德昌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舒琴、郭元梅、王纳
四、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
201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