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3年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公告
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计划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361名(优秀村干部109名,大学生村官252名)。其中:
兰州市12名(优秀村干部3名,大学生村官9名);
天水市22名(优秀村干部7名,大学生村官15名);
白银市38名(优秀村干部11名,大学生村官27名);
金昌市6名(优秀村干部1名,大学生村官5名);
嘉峪关市4名(优秀村干部1名,大学生村官3名);
庆阳市18名(优秀村干部8名,大学生村官10名);
平凉市29名(优秀村干部8名,大学生村官21名);
定西市30名(优秀村干部9名,大学生村官21名);
陇南市71名(优秀村干部21名,大学生村官50名);
武威市19名(优秀村干部5名,大学生村官14名);
张掖市11名(大学生村官11名);
酒泉市20名(优秀村干部11名,大学生村官9名);
甘南州20名(优秀村干部8名,大学生村官12名);
临夏州61名(优秀村干部16名,大学生村官45名)。
具体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职位要求详见《甘肃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
2、2010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和2011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甘南州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10年5月3日之前任职);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3年5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3年5月6日-12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并填写《甘肃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市州考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市州考录机构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同时将名单报省考录办备案。
参加考录的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州委、市州政府,市州直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情况,在报名时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报市州考录机构确认并备案。报名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
四、笔试
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州考录机构具体组织、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由省考录办印制。每个市州设1个考点,省考录办在各市州派巡考人员。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笔试结束后,由省考录办组织人员统一阅卷。对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市州委、市州政府,市州直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分别加7、5、3、1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可累计加分。获奖加分与笔试成绩之和上限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分别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村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2013年6月23日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州考录机构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每个市州设1个考点,应试者在所在市州参加面试。面试考官由市州自行确定,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政府综合部门以及乡镇领导干部等组成。面试内容包括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市州可实行开放式面试,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旁听。
面试结束后,市州考录机构按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和面试成绩之和,分别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村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大学生村官、村干部的考察工作分别由市州考录机构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村部分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镇部分干部和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组成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应试者近三年来或服务期内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生进行考察组评分,考察组评分实行百分制。
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村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按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市州考录机构负责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2013年7月15日前由市州考录机构报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使用和管理
各市州对新录用人员要进行统一培训。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干部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要针对录用人员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原则安排在本乡镇。
所有新录用人员,如向县(市、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满5年。
十、考录组织方式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进行。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监督电话:(0931)12388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1)12380
附:1、《甘肃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甘肃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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