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体检的通知
宁德市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体检工作定于2014年11月5(星期三)、6日(星期四)上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报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职位经面试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到宁德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职位科报到。2014年11月5日上午7︰30在宁德市公务员局集中,乘车集体前往医院体检。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经面试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到宁德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职位科报到。2014年11月6日上午7︰30在宁德市公务员局集中,乘车集体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本次招考的巡特警职位和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条款,巡特警职位的报考者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体检不合格: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色盲;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文身;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嗅觉迟钝;乙肝病原携带者。
本次招考的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录用后将从事化妆品、化工产品、食品检验监管及现场查验等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条款,报考者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体检不合格:色弱;色盲;肢体功能障碍;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嗅觉迟钝;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三、随带证件、材料
1、参加体检考生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及体检费。
2、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请在体检报到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已提交过的除外)。
四、其他
1、参加体检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放弃本次考试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3、宁德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职位科,联系电话:0593-2870935;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72号(宁德市干部学校院内)。
附件下载
附件1:2014年宁德市专项招考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rar
附件2:2014年宁德市专项招考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安系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