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公告
为了做好全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福建省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职位招考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宁德市公安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时回复确认信息或打电话确认。
二、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组织实施
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由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评工作组,同时邀请人事考试监督员到场进行全程监督。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实施
体能测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心理测评于2014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在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国泰大厦二楼)进行,请各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宁德市公安局安排的分组情况,提前30分钟到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心理测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能测评于2014年10月19日上午8:00-12:00在宁德市体育中心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着运动装、穿运动鞋,7:40分钟前到宁德市体育中心集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能测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可登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4、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安排补测,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心理测评、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宣布。
5、体能测评结论,考生必须签字确认,不签字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宁德市公安局
宁德市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