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岳县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结果及递补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的规定,现将安岳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结果及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本次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114名,其中6人放弃,108人体检合格。
二、递补体检人员
四川省党政网安岳县管理中心(26230119)职位:刘洁(准考证号4042723043906)
安岳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26230135)职位:谢艳梅(准考证号4042723050829)、康颖钦(准考证号4042723050903)
安岳县乡镇机关(26230155)职位:李心洁(准考证号4042723054011)
安岳县乡镇机关(26230156)职位:陈琼(准考证号4042723054328)
安岳县地方海事处(26230143)职位,因参加面试人员只有1人,其放弃体检后,无人可递补。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递补体检人员请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8:00在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前广场(安岳县岳阳镇兴隆街88号县公安局旁)集中,统一前往医院。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一寸免冠近照1张、体检费300元。
2、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联系电话:安岳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028-24525568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