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应急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行政管理类专业,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
7、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5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考”字样,谢绝来访。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东城区正义路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邮编:100744
四、考试安排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恒雄
联系电话:65192405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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