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吕梁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吕梁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4年7月21日-7月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职位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21日-7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请考生严格按照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参加复审,以免造成人多拥挤,影响复审效率。
地点:吕梁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吕梁市技工学校)
路线:青银高速离石东出口沿路直走过桥上滨河北东路,向西2千米。
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报考吕梁市文物旅游局、临县发展和改革局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英语八级证书;报考吕梁市科技局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或原户口簿户籍迁出页。
(2)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三)。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5)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6)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联系电话:0358-8225448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