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吕梁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14年吕梁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4年7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本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共计159人(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5日
地点:吕梁市体育场(离石区八一街)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实施规则等执行。
(一)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二)体能测评标准(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入闱,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五)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本人感觉身体不适的,可随时退出体能测评,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日公布。
联系电话:0358-8225448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9日
附件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