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 2014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4年7月8日。公安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早6:00时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一楼大厅集合。党群系统、政府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日早6:30 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014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398元。
2、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工作结束后,请考生于2014年7月下旬通过鞍山党建网(www.asdj.cn)和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查询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 共 鞍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公务员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