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按照《贵州省201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和《贵州省2014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分别如下:
(1)公务员职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2)人民警察(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选调生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二、有关事宜
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2日至8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成绩排名有疑义,请立即联系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或州人社局考录培训科。
联系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5—8222358
州人社局考录培训科 0855—8256229
附件: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