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联合选调5名科员,条件如下:
一、选调职位
区委组织部科员4名,区委宣传部科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直各单位、各区在编公务员,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二)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员;
(三)3年及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含街道机关,截至2013年7月1日);
(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六)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符合所在单位调出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所需材料
1、选调申请表(见附件1);
2、一寸彩照两张;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区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以及在单位撰写的有代表性的重要材料(复印件);
6、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仅提交电子版,发至szbadj@163.com)。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截至2013年7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安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13室)。
联系电话:29998206朱小姐
四、其它事项
1、报名后将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低于3:1,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减少选调名额。
附件:1、宝安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公务员选调申请表.rar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