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拟面向深圳市内(不包括本局直属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职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副科长。
二、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此次选调公务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
(三)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五)属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且现任副科长职务;
(六)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实践经验;
(七)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八)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九)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szum.gov.cn)。下载;(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均验原件留复印件;(3)现职务任免文件。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1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3915867、13302950251。
(二)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我局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
(四)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