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13年度从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钦州市2013年度从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招录机关以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报名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其中,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如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将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现确定韦开军等6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6日。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供给所报考的招录机关。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它
如对面试职位及拟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选等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10月26日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科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我市将于10月28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钦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gxqzrc.com)上公布,敬请关注。
(一)公安机关职位面试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7-2868636
传真电话:0777-2815595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接)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6号A505室,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一)森林公安机关职位面试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7-2859652、0777-8219248
传真电话:0777-2870085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接)地址:广西钦州市新兴街20号,钦州市森林公安局
附件:钦州市2013年度从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