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根据《池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对因放弃参加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出现体能测评入围人选缺额的情况,须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安徽公务员网(http://www.anhuigwy.org/)现将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5月22日;
2、地点: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波斯曼大厦十楼1014室,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联系电话:0566-3219330、2026214。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录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录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属于党校系统的,应由市级以上党校出具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截止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符合《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提供上述各类材料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交市考录办留存备案。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体能测评费(55元/人),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合格后,市考录办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市考录办公章,作为今后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之一,请妥善保管。
4、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委托书及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复审所需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办理。
5、2014年池州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信息、公告、通知等均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池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池州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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