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依据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的规定,确定邵晨等16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19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大道东183号,部门:政治部,电话0771-3862930,传真0771-386293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院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5月27日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网址:)上公布。
(二)本通告发布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和放弃面试资格(包括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附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5月14日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