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加试公告
为满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侨办)补充外语翻译专业人才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省公务员招录报名前,提前组织外语专业加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职位
市外侨办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计划招3个职位,共3人。
(二)招考对象
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社会非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9日至1996年6月29日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市外侨办规定的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辞职或试用期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违诚信考录要求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方法
市外侨办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需缴纳报考费用。
(一)职位查询
市外侨办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中部门代码为102007的职位。
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市外侨办秘书处,咨询电话0451-84664246、84664731。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2、报名地址:市外侨办1702外宾接待室(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大厦17楼1702室)。
3、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表和本人电子版照片。报考人员需下载并打印报考申请表(详见附件2)。报考申请表照片处应粘贴近期蓝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照片名称为“报考职位+姓名”,大小为30KB。
(2)资格审查及确认。按照报考申请表填写的信息,报考人员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岗位需求的其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市外侨办将组织人员就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当场确认。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7日前登录邮箱(报名现场发放),下载并打印考生外语专业考试准考证(含照片)。
三、外语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外语考试只进行口语考试,实行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
口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哈尔滨市外办《外语专业考试准考证》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申请表、准考证上的照片及提交的电子版照片必须一致。
(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市外侨办将对外语专业口语考试结果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统一公示。
(五)在外语专业加试考试结束后,市外侨办根据外语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比例向省人社厅推荐考生参加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外语专业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未被推荐的考生可改报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其他部门招录的职位。推荐结果由市外侨办通知考生本人。
外语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成绩中,根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外语专业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无参考范围。如有相关辅导均与此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报考申请表。doc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