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62号)精神以及《2014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海盐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军事技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警察职位:
请于4月13日12:30-13:30到海盐高级中学体育馆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即安排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详见附件2。咨询电话:0573-86111266,86035228。
(二)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请于4月10日上午12:00—13:00到海盐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军事技能测评。咨询电话:0573-86110046。
(三)其他职位:请于4月17日9:00—16:30到海盐县人力资源市场(海盐县武原街道天宁寺路8号,城市公交2号线经过、天宁寺站下车)参加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73-86031918,13857347568。
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4年海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4,一式一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3.报考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4.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军事技能测评)。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其它要求
1.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请明确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尽快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73-86035228。
2.以第二专业报考的考生需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并将查询到的学历进行网页打印(即不能进行下载、复制等处理后打印)。资格复审时一并带来。
3.凡对本通知中所附附件不能下载打印的考生,可于资格复审当天领取相关表格进行填写。没有打印《资格复审表》(附件3)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2014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附件:1.2014年海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rar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