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清远市环境监测站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经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清远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参公单位清远市环境监测站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具有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以上;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环境监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有二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有较高环境监测水平和工作能力,能胜任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查询报考资格条件及报名表下载
1、查询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清远市环保网(http://www.qyepb.gov.cn)或在清远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查询。
2、报名表的下载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清远市环保网(http://www.qyepb.gov.cn)或在清远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下载。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6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休息日不受理报名)。
报名方式:可到现场报名,也可采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凤鸣路环保大楼501室,联系人:孔嘉琳,联系电话:0763-3372278,传真:0763-3378190。凡是采取现场报名的,需按“报考材料”(见“五、注意事项”)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2、采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按照《清远市环境监测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要求填写的项目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Qy3372278@126.com。发送时,主题要明确所报的选调单位名称(主题填写不明确不予受理),同时上传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和按“报考材料”(见“五、注意事项”)所要求提供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原件参加考试时一并提交)。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电子邮箱Qy3372278@126.com发出的电子回复为准。
准考证的发放:2013年7月8日至7月12日期间发放准考证。期间,采取现场报名的,凭相关证件到清远市新城凤鸣路环保大楼50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采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报名成功的(即收到电子回复),从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比例: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业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分值占5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能力和环保专业知识。
(2)面试,分值占4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学识水平和表达能力,辅以专业知识。
(3)业绩,分值占1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各项业绩得分之和以10分为限。其中发表文章(市级0.5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评优评先(按地域级别分:市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作为主要课题组成员,参加过有关课题工作(市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具有监测员上岗证的加2分。
成绩在清远市环保网(http://www.qyepb.gov.cn)公布。
3、其它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计算出总成绩后,按照选调人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若复审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要求不得有畏高症及皮肤过敏等疾病,其它指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公示。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清远市环境保护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清远市环保网(http://www.qyepb.gov.cn)及清远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二)报考材料: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清远市环境监测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予以退回);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4、工作经历证明;
5、发表文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6、4张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其中一张报名时在报名表“相片”栏贴好)。
(三)笔试、面试、体检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备查;
(四)准考证作为考生考试的重要依据,各考生需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
(五)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报考人员若进入选调名单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的,一律按报名时的职位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2013年5月22日
附件: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