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公安(法警)类考生体检工作事项通知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将组织进行2012年报考清远市公务员非公安系统类考生的体检工作,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通知书获取形式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请自行下载《体检通知书》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7月10日(星期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体检通知书的时间于当天上午7:45前到达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东门篮球场集中,经核实身份和组织抽签后再到医院进行体检。凡没有按时到达集中地点或缺席的考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三、其他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空腹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通知书等证件。要求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并准备近期二寸彩照一张、体检费400元、交通费2元(上公交车投币)。
注:报考清远市公务员公安、司法警察类考生的体检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1:清远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分组名单(不含公安、司法警察)
附件2:体检通知书
附件3:体检须知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