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清远市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递补体检对象及体检事项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法》、《广东省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本市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递补体检对象及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
选拔类别 |
选拔职位(组)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555 |
连州市大路边镇选调生 |
501811 |
欧阳鹏 |
555180204417 |
75.864 |
666 |
下石太镇、黎溪镇、大洞镇科员 |
601801 |
刘良杰 |
666180306818 |
75.75 |
888 |
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科员 |
801819 |
罗茵 |
888180607706 |
75.006 |
888 |
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科员 |
801810 |
易晓梅 |
888180604202 |
74.306 |
888 |
三江镇、寨岗镇、大坪镇科员 |
801845 |
梁卓奇 |
888180807428 |
76.008 |
如发现递补体检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选拔为乡镇公务员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电话:3363196、3382312,电子邮箱:qygwyk@126.com,通信地址:清远市政府1号办公楼205室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递补体检集合地点
安排在5月17日在清远市政府一号楼东门篮球场集合,抽签后一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递补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集合地点报到,集体前往医院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和抽签号牌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公务员体检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附件:体检须知
体检通知书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