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4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及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551-65164161。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ahcbjlrch@163.com,邮件内容需包括:标题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2月14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2月20日上午9时到我局劳动人事处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协议书。
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8张(背面写上姓名)。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其中6、7项所列材料请于2月17日前传真至我局劳动人事处。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4年2月21日进行,上午9点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86号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大楼6楼面试候考室。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经营指导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 |
0601477001 |
李 根 |
477234100629 |
119.4 |
骆广文 |
477234194707 | |||
张建龙 |
477234223619 |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我局规定的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需递补人选时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管理。
(二)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三)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联系电话(传真):0551-65164161、65164181;
联系人:于 江、王 静。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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