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广德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经历等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
4.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5.近2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提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27日,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及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广德市先锋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市行政便民中心8楼公务员科,联系电话:6818053)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21日、24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广德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须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报考的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1寸同底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规定处)。
(4)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证明中共党员身份材料并加盖印章。
3.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如选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开考人数不设比例限制。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广德市先锋网上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由市纪委监委机关通知。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上述规则对比后,仍不能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加试。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不统一组织体检,报名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2.考察。市纪委监委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意见、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纪委监委机关。同时考察组须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考察结束后,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间拟选调人选缺额的,由市纪委监委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政策咨询电话:6818053
监督举报电话:6022419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