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以下简称凉山州税务局)决定从系统外选调工作人员到凉山州税务系统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凉山州税务系统从系统外选调工作人员名额共计8名,其中:会东县税务局2名,宁南县税务局1名,越西县税务局1名,冕宁县税务局1名,盐源县税务局1名,木里县税务局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
(二)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与税收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及专业;
(五)熟练掌握民族语言者优先;
(六)户口或工作关系在本县;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在选调县税务局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不符合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县局,于2023年12月1日18:00前将报名表(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扫描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szswkd@163.com,并注明个人联系方式。
凉山州税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统一在成都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相关单位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了解其现实表现、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听取单位调动意见。考察对象须提供2023年内医院体检报告。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
(四)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凉山州税务局确定拟调动建议人选,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研究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和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对选调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34-2193905。
报考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税务局研究后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确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