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7日,考生所报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以《面试通知书》记载的为准。
2.面试地点:中共南平市委党校新校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西岸村188号)。
二、《面试通知书》打印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后,考生可登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平台进行打印并详细阅读和知晓《面试通知书》记载的有关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如果在打印《面试通知书》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
三、面试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法定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考生须按照面试安排时间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围面试考点(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7:30前入围,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3:30前入围),迟到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环、各类手表、平板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及其他与面试有关的材料进入候考室,如已带入候考室,须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需穿着得体,不得着制式服装(如公安、工商、部队等明显制式服装、作训服)以及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衣、饰品。
5.为维护面试考点秩序,陪同家属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6.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有扰乱面试场所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需充分考虑到面试期间的天气、交通、住宿等因素,出行时合理安排时间并注意安全,保管好自身物品,做好健康防护。
四、面试后续工作安排
1.面试后将很快进行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工作,请考生调整好生活作息规律,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办理相关手续。
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拟于4月17日前完成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3.我市的体检工作拟于4月21日前完成,体检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上述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将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或由招录单位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务必注意接听本人报名注册时所留手机号码的来电或者查看手机的通知短信。
面试期间紧急联系电话:0599-8803085。
附:1.南平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x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