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2023年3月31日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国资委党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公告》,结合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补充)如下:
一、职位
市国资委办公室和国企党建科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市直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三、四级主任职级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1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服务期内或试用期内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4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考生将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并发送qthsgzw@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邹先生18545707567)。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自行到qthgzwryzp@163.COM邮箱(密码Aa123456)中下载并填写《七台河市国资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①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盖章;②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廉政鉴定并盖章;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④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部门备案);⑤近期二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⑥以外其余均须PDF格式扫描件。
四、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对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提示:试用期满确定选调录用后,原职务为乡科级副职领导的调整为相应职级公务员使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
中共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