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请进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本人,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7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
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南503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以及《报考指南》,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供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
4.《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留存原件);
5.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底版一致);
6.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高等教育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7.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存原件)。
8.要求“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条件的职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和社保证明(留存原件)等佐证材料。
9.相关材料复印件均应当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同时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
截至2023年3月27日上午12时,考生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2.如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请于3月27日前联系我们,并配合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0531-51788076;
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531-51788256。
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
乘车路线:乘坐B18、B62、B63、B150、B237路公交车到“解放东路姚家东路”站下车,出站南行50米姚家东路路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