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参加招考(选调)和调动的实施意见》(正组发〔2017〕2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选调程序、公开选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及职位
正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1名。
三、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正安县范围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乡镇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至2022年8月31日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党纪、行政(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
5.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综合股(县行政中心旁人社局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电子版)1张及电子版照片。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5)正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对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选调职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职位,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3:1以内确定面试对象。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前三名进入考察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准考证发放、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1:3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取消该考生选调资格。
七、体检
按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取消选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未尽事宜由正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6426030(正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举报电话:
0851-26422304(县纪委)
0851-26019196(县委组织部)
附件2:正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正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