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2022年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开选调岗位和人数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市直、县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县区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与市中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楼317室)。以现场报名为主,疫情期间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后采取网上报名(联系电话:19959015189),网上报名资料须扫描后按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szyzyzzb@163.com。
报名人员除填写《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4张,承诺书;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现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且财务会计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证明,以及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二)资格初审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现场或通过电话反馈,原则上在收到报名人员材料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选调工作微信群中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在选调人员工作群公布。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选调单位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在选调人员工作群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在选调人员工作群内公布。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六)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按各职位选调人数1:1.5-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群众、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形成考察报告。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进行查核,经查核档案确有问题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体检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医院由市中院指定。
体检合格人员分别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拟选调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和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选调结果报市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选调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选调后,必须退出法官员额、检察官员额,待后重新考试入额。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在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及时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选调人员微信工作群发布信息,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826688919959015189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