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和《加强新时代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工作十条措施》(鄂公党发〔2021〕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引进1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的岗位。计划选调岗位10个,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职务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一级警长)及以下。
5.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选调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专业能力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专业能力面试环节,各选调岗位专业能力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果各选调岗位的报考比例小于1:2的,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在专业能力面试后直接确定为考察范围人选;如果各选调岗位的报考比例大于等于1:2的,根据专业能力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根据专业能力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要求,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同意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本网站下载填写《2022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
2.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进行扫描(PDF格式)或拍成图片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ordosgaj@163.com邮箱。同时报考人员须于网上报名开始后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9:00至2022年6月19日17: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得多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却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按照选调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页面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报考人员未在报名规定时间补全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资格复审。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重点审核人员身份、编制、是否符合调动条件及专业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专业能力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6月22日09:00至2022年6月24日17:00内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政治部629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并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出具证明文件。
(5)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单位编制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须有复印单位签字盖章;
(6)人民警察提供警衔首授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复印单位签字盖章;
(7)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情况证明。
(8)《岗位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复审材料的,不予接收,取消专业能力面试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专业能力面试资格。
五、专业能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专业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考察结束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根据被考察人员的考察情况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的主要依据。
(二)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的全部进行体检。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飞行员体检标准参照《选拨警用航空飞行学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程序进行,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集体研究决定。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拟选调的岗位计划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集体审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二)公示。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办理相关手续。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待遇
选调人员待遇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统一标准执行,在选调岗位表现优秀的,适时安排晋职晋级。如有申请鄂尔多斯市本级公租房需求的,可以帮助协调解决。
九、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的岗位进行报考。要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者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提供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选调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本次选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疫情防控期间,报考人员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须遵守鄂尔多斯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报考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477-8582022
(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477-8582178
附件:
1.2022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2.2022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