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经扎兰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扎兰屯市“鸿雁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工作。
一、总体要求及回引计划
认真落实“鸿雁计划”回引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高效规范、聚焦高端、注重需求、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本次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23名。引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2年度扎兰屯市“鸿雁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需求表》(以下简称《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回引范围:
回引在扎兰屯市以外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
(1)拥有扎兰屯市户籍或籍贯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扎兰屯市户籍的;
(3)扎兰屯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外驻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公务员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且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以《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需求表》为准);
(3)事业单位人员(不含自筹自支单位)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以《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需求表》为准﹞;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科带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6年6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6)“双一流”大学或学科、“985”“211”工程院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不限专业;
(7)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8)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且报考者符合专业要求的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具体条件详见《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需求表》。特殊情况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确需放宽年龄、学历等方面条件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同意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尚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的人员;
(6)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人员;
(7)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新考录人员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人员;
(8)回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公务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或有关规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扎兰屯市“鸿雁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请通过《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需求表》中的各单位联系电话进行沟通。
现场报名地址:扎兰屯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扎兰屯市教育局西100米)。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回引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2022年度扎兰屯市“鸿雁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征求意见表》,另交本人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回引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拟回引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确有较优秀的报名人员,且此岗位急需引进人员的,是否开考由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一事一议”原则决定。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届时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扎兰屯党建网、扎兰屯发布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2.人岗相适评估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回引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回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扎兰屯党建网、扎兰屯发布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1.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由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1.将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回引人员,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扎兰屯党建网、扎兰屯发布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回引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回引资格;对有影响回引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报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在调出单位原任科级领导职务的,调入后不再安排领导职务,根据拟调入单位核定职级职数情况,转任职级;在调出单位原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的,根据调入单位核定职级职数情况,转任相应职级或降低职级;拟调入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拟调入事业单位空岗情况履行聘任手续,按聘任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3.本次回引人才工作对在体检与考察环节以及拟回引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拟回引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4.回引人才在扎兰屯市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纪律监督
本次“鸿雁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扎兰屯市委组织部、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3211140,0470-3307028。
四、其他
2022年扎兰屯市“鸿雁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扎兰屯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按照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扎兰屯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扎兰屯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政策咨询电话:0470-3209466,0470-3203783。
附件1:2022年扎兰屯市“鸿雁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需求表.xls
附件2:2022年度扎兰屯市“鸿雁计划”回引综合性岗位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2022年度扎兰屯市“鸿雁计划”回引人才征求意见表.xls
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