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从事过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单位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所学为法学、会计学、经济学、审计学、计算机和信息工程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业,或者从事过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审计、财政、综合文字等一线业务工作的,或者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7.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新录用试用期未满,新提拔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涉及年龄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2年5月13日,在广宗发布、广宗党建等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20日。
2.报名地点:广宗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提交材料:①《广宗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④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健康码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的方式组织实施。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岗位选调计划。
1.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
2.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会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县委门口予以公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小数,只入不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的方式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可入场。
2.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会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县委门口予以公示。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六)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在遵循“选调条件”第5条的基础上,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职级较高者,参加工作年限较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拟选调人员自费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县委组织部;身体不健康的取消拟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考察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在遵循“选调条件”第5条的基础上,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职级较高者,参加工作年限较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在本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暂缓选调,待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因公示存在问题取消拟选调人选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在遵循“选调条件”第5条的基础上,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职级较高者,参加工作年限较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
(九)录用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县纪委监委参加工作,并对拟选调人员设置试用期,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并按照考试排名进行递补。
四、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的方式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4.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选调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笔(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低于37.3℃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选调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县委组织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面)试工作。
3.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本公告由广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广宗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0319-7365270(工作时间)
广宗县纪委监委咨询电话:
0319-7219727(工作时间)
2022年5月13日